黃宗智:國營公司與中國發(fā)展經驗:“國家資本主義”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關鍵詞 霸權話語、新古典經濟學、新制度經濟學、社會不公、重慶實驗
本世紀00年代,計劃經濟時代的國有“企業(yè)”改制為盈利性國營公司,在中國快速的GDP發(fā)展中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這個事實被新自由主義的霸權話語所掩蓋,因為它的認識前提是唯有私營公司才可能推動發(fā)展,由此把這個積極因素演繹為嚴重的不足。新自由主義的經濟學和社會學還采用了一些抽象的理論建構來否認中國經濟發(fā)展所導致的社會不公。經驗證據說明,改革期間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作為既是快速GDP發(fā)展的重要動力也是當今貧富差距極其嚴峻的根源。本文最后簡單地討論最近的一個地方上的實驗,及其對中國未來發(fā)展方向問題的啟示:不是在修辭層面上而是在實質性結果層面上,到底該是“國家資本主義”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 感謝崔之元、Ivan Szelenyi、彭玉生、李放春和汪暉的建設性評論,特別感謝張家炎和白凱的詳細閱讀和建議。
Profit-Making State Firms and China’s Development Experience:
“State Capitalism” or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Abstract: State-owned “enterprises” from the planned era, converted into profit-making state firms in the 2000s, have been playing a major role in the continued spectacular development of China’s GDP. This fact, however, has been obscured by hegemonic neoliberal economic discourse with its assumption that only private firms can drive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reby turning what is a major dynamic into a major failing. At the same time, by a variety of abstract constructs founded on theoretical speculations rather than empirical reality, neoliberal economic and sociological discourse has also obscured the mounting social inequalities that have accompanied Chinese development. The evidence shows that central and local Chinese government actions lie at the root of the growing social inequalities. This article ends with a discussion of the new Chongqing experiment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the big issue of the direction of future Chinese development: whether “state capitalism” or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not in rhetoric but in actual substance.
Key words: hegemonic discourse, neoclassical economics,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social inequality, Chongqing experience
國家不應該進入市場盈利——這個基本認識前提在西方現代經濟和政治思想中根深蒂固。本文將論證,它深深影響了人們對中國改革時期發(fā)展經驗的理解,把其重要的動力解釋為其嚴重的不足。它也排除了關于國營公司如何能夠為中國的社會和經濟發(fā)展做出貢獻的新思考。文章從一些關于中國政府(中央以及地方)在改革中所扮演的角色的基本事實的總結出發(fā),回顧中西方“主流”經濟學對它們的理解,然后論證政府以及其屬下的國營公司乃是中國經濟發(fā)展的重要動力。
同時,政府的作為也是中國日益擴展的社會不公的來源,主要由于其在龐大的“非正規(guī)經濟”中有意無意地繞過自己關于勞動的法規(guī)。這里所謂的非正規(guī)經濟所指的是1.53億的(城關鎮(zhèn)以上的城市)農民工(2010年)、0.5億的下崗工人、1.56億的“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職工、2..60億的農業(yè)從業(yè)人員、[1] 以及0.23億的鄉(xiāng)村“個體戶”(其中不少人部分時間從事農業(yè)生產)和0.30億的鄉(xiāng)村“私營企業(yè)”職工,亦即總數達到6.72億的從業(yè)人員,占全國7.80億從業(yè)人員總數的足足8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tǒng)計局2012;《中國統(tǒng)計年鑒》2010:表4-2、4-3)。大多數人的相對貧窮當然既是一個社會問題也是一個經濟問題:它嚴重遏制內需,迫使中國經濟繼續(xù)依賴不可持續(xù)的出口來推動發(fā)展。
今天中國面對的大問題是:是繼續(xù)沿著“國家資本主義”道路往前走,允許國家和其官員、企業(yè)家以及其他“精英”份子繼續(xù)致富,但絕大多數人民則仍然貧窮
——一如民間 “國富民不富” 那句話所表達的那樣?還是,在發(fā)展市場化經濟的同時照顧到社會主義的公平理念(但排除計劃經濟),就像國家話語中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提倡的那樣?本文最后將探討一個屬于后一條道路的地方上的新近的實驗。它所指向的是憑借國營公司來為社會發(fā)展提供資金,借以擴大內需,推動可持續(xù)的經濟發(fā)展。
1. 一些基本事實
在國家不應該參與市場盈利的基本認識前提下,中國經濟發(fā)展最突出的一個特點(尤其是從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人們的視角來說)是政府和國營公司進入市場而積極盈利。它從上世紀80年代鄉(xiāng)鎮(zhèn)政府所積極創(chuàng)辦的盈利企業(yè)開始,到90年代發(fā)展為高一級的地方政府(縣、市、?。├昧畠r土地、政府補貼、稅收優(yōu)惠以及“非正規(guī)”(即沒有法律保護也沒有社會保障)的勞動力來“招商引資”,而后是本世紀00年代在“抓大放小”政策下把大的“國有企業(yè)”改制為在市場上盈利的國營公司(小的則要么私有化要么由其破產)。
截至2011年7月,中國共有61家公司進入了《財富雜志》的世界500強公司行列(2001年只有12家),其中59家是國有公司(包括國有控股公司)。根據《財富》的報道,其營業(yè)額達到全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的47.8% (“61 Chinese companies make the Fortune 500 list,” 2011)。在59家國營公司內,有38家隸屬中央政府,21家隸屬地方政府。38家中央級的國營公司(“央企”)在2006到2010年的五年中,營業(yè)額和純利潤都翻了一番,也就是說每年增長14%(邵寧2012)。以如此的績效跨過2008年的金融危機,中國的國營公司已經在全球資本主義經濟中占據相當穩(wěn)固的地位。
在整個改革時期中,中國一直都悖論地結合了高度的中央集權和高度的地方分權。前者尤其可見于人事權力方面的高度集中,后者則可見于各地地方政府為促進經濟發(fā)展的各種積極性。兩者的結合是“悖論”的,因為它們雖然似乎是矛盾的,但實際上是并存的。
在國內外的市場競爭中,中央和地方政府下屬的公司享有私有公司所不可能具備的有利條件,在經濟發(fā)展中起了重要的作用。這首先是因為,即便是在中國今天的制度環(huán)境里,沒有政府的許可,幾乎什么都不可能做,而有了政府的許可,則幾乎什么都可以做。最明顯的例子是為城市建設而征用農村土地,其程度和規(guī)模遠遠超出在西方的所謂“政府征用土地權利”(right of eminent domain)下所可能想象的范圍。更毋庸說上世紀80年代創(chuàng)辦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時所克服的眾多體制性障礙和所組織的多種資源,90年代在各地“招商引資”競爭中所組織的補貼、貸款、稅收優(yōu)惠等,以及本世紀00年代政府在大型國有企業(yè)轉化為盈利公司過程中所起的關鍵作用。
在經驗層面上,以上的簡單總結是沒有什么可爭議的。這些事實在現有的學術研究中已被充分證實。我個人也已撰寫多篇論文對它們作出詳細的論證或討論(黃宗智2008, 2009a, 2009b; 2010b; 2011b)。在國外的研究中,可以特別一提的是兩篇最新的、專為美國國會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寫的報告。赫什(Adam Hersh)的一篇特別強調中國地方政府在中國經濟發(fā)展中所起的關鍵作用(但沒有討論地方和中央“兩個積極性”的微妙組合與悖論關系)。薩摩塞吉(Andrew Szamosszegi)和凱爾(Cole Kyle)寫的另一篇則主要論證,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yè)占到非農業(yè)GDP的至少40%,可能高達50%(Hersh 2012; Szamosszegi and Kyle 2012)。
薩摩塞吉和凱爾更向該委員會報告說,中國在2009年名義上只有120家中央級國有企業(yè),但它們擁有許多子公司,加起來總數可能達到1萬2千家,而地方政府的國有企業(yè)總數則共約10萬家?,F有數據中沒有根據GDP比例劃分中央和地方國有企業(yè)的數據,但有按地方區(qū)分國有和非國有職工人員比例的數據。[2] 它們顯示,國有企業(yè)所占比例在浙江(14%)、江蘇(15%)、和廣東(16%)等省較低,湖南(32%)、四川(33%)、廣西(38%)、江西(38%)等地較高,而在上海(20%)和北京(20%)、重慶(24%)、天津(26%)等直轄市則位于中等。(Sszmosszegi and Kyle 2012: 27頁,表4-1)
2.霸權話語
具有爭議的不是上述事實而是對它們的理解。在中國,更甚于美國,占據主流地位的理論是所謂的“新制度經濟學”。那是源自一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尤其是科斯(Ronald H. Coase)和諾斯(Douglass North)的理論。他們強調,唯有清晰的私有產權才可能導致市場經濟的高效運作,而唯有市場經濟才可能推動經濟發(fā)展。(Coase [1988] 1990, 1991; North 1981, 1993)這已經成為這個自我表述為“硬”性“科學”的經濟學學科的核心前提,幾乎占有數學公理的強勢(雖然經濟學學科實際上完全沒有能夠預測、也沒有能夠很好地應對19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和2008年的金融海嘯)。
在那個公理背后是西方現代以來長時期的話語結構,包括一系列被認作理所當然而不用加以解釋的認識前提。尤其突出的是源自“古典自由主義”(classical liberalism)以及其后的“新古典經濟學”(neo-classical economics)中的市場和國家、私人和公共的二元對立,堅持在市場“看不見的手”的運作中,國家絕對不該摻合。
在當代的經濟學學科中,市場和國家的二元對立在哈耶克那里獲得特別強有力的衛(wèi)護。他首先從一位內部人的位置來批評新古典經濟學,指出其常常把理念等同于現實,并且過分依賴數學公式。他特別突出他所謂的“偽個人主義”,認為新古典經濟學錯誤地假設完全理性和具有完全信息的個人,而人們實際上并不完全理性,也不具備完全的信息。他認為,直面如此的現實,才是真正的個人主義(true individualism)。這是個強有力的批評,但在哈耶克那里,其最終目的不是真要推翻或修正新古典經濟學,而是要賴以攻擊(前蘇聯的)計劃經濟。他強調,計劃經濟的錯誤正來自其對理性的不符實際的科學主義迷信。他真正的核心論點是,由眾多個人所組成的自由市場,其因子雖然不完全理性也不具備完全信息,但仍然是最佳的資源配置機制。(Hayek, [1948] 1980: 尤見第1和第6章;亦見Hayek 1974)哈耶克認為自己說到底其實是個“古典自由主義者” (“Friedrich Hayek,” www.wikipedia.com, 引自 Ebenstein, 2001: 305及各處)。
對科斯來說,關鍵點在于過去被忽視的公司(the firm)“黑箱”,以及清晰的私有產權對降低其“交易成本”之必要(Coase [1940] 1990, 1991)。至于諾斯,其核心論點同樣是清晰的私有產權。他認為,這是市場經濟和經濟發(fā)展不可或缺的基本條件,也是發(fā)達國家和欠發(fā)達國家之間的關鍵差別(North 1981, 1993)。
以上三人雖然都從批判新古典經濟學的姿態(tài)出發(fā),但他們實際上都極力反對國家干預市場“看不見的手”的運作。在最近的三十年中,哈耶克等人的古典和新古典經濟學以及新制度經濟學獲得了(英美)新保守主義意識形態(tài)的強有力支持。尤其是哈耶克,他成為美國前總統(tǒng)里根、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和美國前總統(tǒng)(老)布什所最為認可的經濟學家(“Friedrich Hayek,” www.wikipedia.com, 引自 Ebenstein, 2001: 305 及各處)。 結果是,他們的經濟學理論獲得了霸權話語的強勢——亦即不僅成為有政權支持和宣傳的意識形態(tài),更是人們不加質問而使用的語言和修辭。
國家和市場、公共和私人的二元對立是如此地根深蒂固,美國的共和黨和民主黨同樣認為國家絕對不該參與任何牟利性行為。市場盈利應該限定于私有公司,國家可以為公共服務而征稅或貸款,但絕對不可盈利,更不用說經營牟利性公司。這個信念被認作是如此地理所當然,它幾乎從來沒有受到質疑。美國共和黨和民主黨的實際區(qū)別不在于國家可否經營企業(yè),而在于市場的私人行為需不需要受到監(jiān)督,以及國家該不該采用凱恩斯型的對貨幣供應量和就業(yè)量的宏觀調控。共和黨人一般認為國家干預越少越好,應該任由市場的“看不見的手”自我運作,而民主黨人則認為應該有凱恩斯型的干預。但兩者都不會認真考慮國家或國營公司參與盈利。一個具體的例證是美國國家社會保障基金,雖然已經接近破產困境,但人們一般仍然認為基金不該被投入私有公司的股票,只能限于國債證券,雖然前者的回報率歷來都高于后者。
在近代英國和美國的歷史上,這個基本原則只有在帝國主義時期才被置于一旁,并且主要只在殖民地如此(例如大不列顛的“東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起始時獲得國王給予的壟斷專權,其后成為統(tǒng)治印度的機構,也成為販運、走私絕大部分鴉片至中國的公司,并為大英帝國政府提供了高額的稅收),但在話語層面上當時所引用的仍然是 “自由放任”和“自由貿易”等口號。在美國,今天的一個屬于政府牟利行為的例子是在1971創(chuàng)辦的(鮮為人知的)政府所有的海外私營投資公司(Overseas Private Investment Corporation),其目的是促進美國私營公司在所謂的“新興市場”投資。它主要提供貸款、擔保和保險。它一直是個有利潤的公司,但這只是個例外,在美國龐大的經濟整體中微不足道。(黃宗智2011b: 14) 另一個例子是美國的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公司(Tennesse Valley Authority,TVA),其目的是在該地建設水壩防洪并借用水力發(fā)電而提供公共用電,但它同樣是個例外,并受到前總統(tǒng)里根(在其政治生涯起始階段)的猛烈攻擊,指控TVA為“社會主義”失誤。(黃宗智 2011b: 14)
在西方觀察家中,新保守主義(新自由主義)所導致的是對中國盈利性國企的如下看法:它們是失誤或最多是不理想的暫時性“轉型”現象,從來不會是經濟發(fā)展的重要動力。經濟發(fā)展的動力非私營企業(yè)莫屬。“主流”新制度經濟學的論點是,要達到資源的最佳配置,中國必須進一步私有化,樹立更完全清晰的私有產權,最終要消除國有企業(yè)。
他們認為,國有企業(yè)只可能是低效率的。它們的經營者是官僚而不是企業(yè)家。和壟斷企業(yè)一樣,它們不需要面對市場競爭。它們其實是自由市場競爭的障礙,妨礙資源配置的優(yōu)化。它們絕對不能解釋中國的強勢經濟發(fā)展,相反,盈利性國企只可能是計劃經濟遺留下來的渣滓,只可能妨礙中國向真正發(fā)達的西式資本主義市場經濟轉型。 “轉型”一詞本身被人們所廣泛理解的隱含意義正是從落后的計劃經濟向發(fā)達的、私有的、資本主義經濟的轉化。
和以上思路緊密關聯的是當前的霸權話語的基本結構:即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私有和公有、市場和國家的二元對立??茽柲危↗anos Kornai)便強烈并極具影響力地爭論,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是兩個完全對立的經濟體系,各自具有其獨自的整合性與邏輯。社會主義體系是個基于官僚管理的體系,資本主義則是基于私有財產和市場信號的體系。前者依據官僚的抉擇和決策而運作,后者依據的則是企業(yè)家和消費者的抉擇。前者的制度結構導致的是“預算軟約束”——國家為了意識形態(tài)而非經濟理由,會繼續(xù)撥款支撐一個虧本的企業(yè)。后者則遵循“預算硬約束”——
一個虧本的企業(yè)將會因“市場紀律”而失敗、消失。前者依賴官僚歪曲的決策來進行生產,因此導致慣常性的(“橫向”)“短缺”——人們需要的商品經常短缺,而不需要的則可能十分充裕。后者則通過市場信號而決定供應與需求,因此會生產人們真正想要的商品。正因為兩者都是一個整合的、邏輯上一貫的體系,任何混合都會導致體系的“不協(xié)調”以及沉重的成本。(Kornai 1991: 尤見第11、15章)
正是這樣的思路導致一方只可能完全向另一方轉型的觀點。貌似中立的“轉型”一詞所隱喻正是這樣的邏輯。兩者不可能混合,不可能有“第三條道路”(關于這方面最新的討論見Szelenyi 2011, 以及黃宗智2011c的回應)。這樣,根據科爾奈的邏輯,以及哈耶克-科斯-諾斯等的觀點,國營企業(yè)不可能是中國經濟發(fā)展的重要動力。在上引赫什與薩摩塞吉和凱爾的報告中,未曾明白表述的其實是美中經濟與安全委員會所真正關心的問題,即中國有沒有違反世界貿易組織的基于古典和新古典經濟學的規(guī)則,而絕不是中國經濟發(fā)展的成功秘訣。
在反計劃經濟的大潮流下,上述的意識形態(tài)在中國其實要比在新保守主義的美國被人們更完全、強烈地接受。上世紀80年代興起的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后來相當廣泛地被私有化,其部分原因正來自這個霸權話語的影響。90年代的“招商引資”則是在私有企業(yè)推動發(fā)展的意識形態(tài)下實施的,并且是在中央采用GDP增長數值作為地方官員目標責任衡量標準的政策下進行的。(王漢生、王一鴿2009;亦見黃宗智2009b)。最近十年抓大放小政策下小型國有企業(yè)被私有化也同樣。
3. 不同的理論
在美國的中國研究中,有的學者曾經試圖納入國家扮演的角色,尤其是地方政府在中國發(fā)展中所起的關鍵作用。我在另文中已經比較詳細地討論,其中一條思路來自政治學家戴慕珍(Jean Oi, 1992, 1999)和社會學家魏昂德(Andrew Walder 1995)的“地方政府公司主義”(local state corporatism)論點,其主要經驗根據是上世紀80年代興起的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在他們的概念中,地方政府幾乎等于就是一個一般經濟學意義中的盈利公司,其行為幾乎和資本主義公司相同。根據魏昂德后來的進一步闡釋,在中國的行政體系中,越貼近基層管轄范圍,其政府行為的性質越像一個私營企業(yè)公司,即福利負擔越輕、獨立權越大、預算約束越硬。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之所以成功正源于這樣的原因。另一條思路則來自經濟學家錢穎一(Yingyi Qian)。他加上了地方政府間的競爭動力因素,使用“中國式聯邦主義”一詞來把中國經驗納入西方話語之中,把其地方分權比喻于美國的聯邦政府制度(Qian and Roland 1998; Qian and Weingast 1997; Montinola, Qian and Weingast 1995)。
戴-魏和錢的貢獻是用西方觀察者所習慣的概念,亦即新自由主義的話語來說明中國的發(fā)展經驗。用一句話來表達,他們的觀點是中國之所以發(fā)展是因為其地方政府的行為變得和西方市場化的私營企業(yè)基本相似。
戴-魏和錢完全沒有提到國營公司在中國的制度環(huán)境中所享有的比私營企業(yè)優(yōu)越的競爭條件。我認為,在現有的語境中,難以說明的要點不是它們酷似私營企業(yè),而是在一個混合的市場化經濟中,它們具有私營企業(yè)所不具備的有利競爭條件。戴-魏和錢的論點其實是被占據霸權、認為唯有私營企業(yè)才可能推動發(fā)展的新自由主義話語所擺布的,因此才會特別強調中國地方政府行為其實和私營企業(yè)行為相似。實際上,私營企業(yè)固然在中國改革期間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樣重要的是,政府和其國有公司也是中國發(fā)展的一個重要動力,而這并不只是因為它們酷似私營企業(yè),也是因為它們具有私營公司所不可能具備的有利競爭條件。不然的話,出發(fā)點是國有經濟而且至今仍然將近一半是國有的中國經濟整體,怎么可能如此強勁發(fā)展?后者才是在新自由主義霸權話語下思考的西方觀察者所特別難掌握的道理。在我看來,要跨越中西方理解間的鴻溝,后者才是真正需要闡釋明白的道理。
此外,我在另文中已經論證,戴-魏和錢的理論分析不能說明上世紀90年代以來地方政府相互競爭的“招商引資”行為,它們并沒有像80年代那樣直接經營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而是主要起到了支持和推進國內外私營企業(yè)的作用(黃宗智,2010b)。至于本世紀00年代的被改制為盈利型國有公司的大國營企業(yè)則更在其解釋范圍之外。
至于來自應用經濟學的研究,它們與戴-魏和錢的研究不同,一般只關心“是什么”的問題(中國國營企業(yè)所占比例是什么?),而不是“為什么”的問題(它們?yōu)槭裁闯晒虿怀晒??)這在上述赫什以及薩摩塞吉-凱爾為美國國會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所作的政策研究中尤其明顯。在“為什么”問題的學術探討方面,戴-魏和錢的研究依然是最好的例子。
4.中國的政治和社會環(huán)境
吊詭的是,一方面,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理論教條使人們較難理解國有公司所起的正面作用,但是,另一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經濟的全能控制歷史背景,又使國家比較容易介入市場而牟利,至少在實踐層面上如此。計劃經濟部分確實已被拋棄,為市場所取代。在中國的語境中,計劃經濟的拋棄意味著(起碼暫時)放棄中國革命經濟的平均分配原則,由市場自由競爭理念取而代之。而“市場”這個詞則長期以來都會使人們立即聯想到“商人”、逐利和追求富裕。鄧小平常被人們引用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所表述的正是這個意思。在這個過程中,國家的角色當然會有所收縮,但鑒于其全能的歷史背景,即便是收縮了的角色仍然要遠遠大于英-美古典和新古典自由主義傳統(tǒng)的想象。在中國的觀念架構中,國家應該干預經濟——無論是否市場化的經濟——實在是個再明顯不過的道理。而從那里到盈利性國營公司則只需要跨出小小的一步。
在中國,新自由主義固然一定程度上也起了遏制國家干預經濟的作用, 但它同時更多地賦予了國家盈利行為一定的正當性。古典和新古典經濟學假設個人逐利乃是發(fā)展經濟整體的最佳辦法,因此也是為全民謀幸福的最佳途徑,其實一定程度上為人們的利己行為提供了理性化說詞。結果是,在改革時期的中國,不僅是商人的也包括官員們的逐利行為獲得了一定程度的正當性,而發(fā)展經濟則成為其主要借口。
同時,即便教條化的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家們不能真正了解中國改革時期的經濟運作實際,比較實在的人們則完全可以看到其真相,理解到國營單位相對私營企業(yè)在市場競爭中所享有的有利條件——諸如克服“體制”/制度性障礙(尤其是層層疊疊的官僚程序,不然便完全不可能啟動和運作)、組織所需要的資本和資源、更不用說獲得特殊的保護和優(yōu)惠、以及繞過有關法規(guī)的特權等。如此的運作實際,也許不太容易被教條化的學者所認識,但對實干的官員和商人/企業(yè)家們來說則是很明顯的事。正如一位在近二十多年中成為“大款”的企業(yè)家對我解釋說,他做生意成功的秘訣很簡單,就是“跟著國家走”。
正是在上述的環(huán)境中,貪污成為普遍現象,包括鄉(xiāng)鎮(zhèn)干部從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獲取私利、地方官員從招商引資獲取傭金或賄賂或靠地方GDP增長的“政績”獲得快速的官位提升、以及管理人員從國有企業(yè)的私有化中獲取私利。在國企的私有化過程中,管理人員由此致富其實具有一定的正當性。一個具有比較翔實證據的例子是西南部的一家國營酒廠(其高端產品價格已經達到1000元/瓶)的私有化。工廠的總經理在轉型過程中獲得公司20%的股份,加上(截至2009年)9700萬元的股息(Chan and Unger 2009; 亦見黃宗智2011b: 12~13)。這一切都是在遵循國家法規(guī)和政策的條件下實現的。
對國家勞動法規(guī)的濫用和無視,也是在新自由主義意識形態(tài)下實行的。中國的地方政府對待農村的行為其實類似于歷史上帝國主義國家對待其殖民地的作為,后者當時所使用的也是自由貿易和資源配置最優(yōu)化(以及文明開化土著)等口號。類似于殖民地,中國農村同樣是自然資源和廉價勞動力的所在地。在眾多的借口下,農村勞動力被置于國家勞動法規(guī)保護的范圍之外,基本無視其自身關于勞動時間、最低工資以及福利等的規(guī)定。正是那樣的做法促使中國處于國家法規(guī)保護范圍之外的“非正規(guī)經濟”驚人地擴張,其增長速度遠遠超過GDP增長。
根據國家統(tǒng)計局的(2009年)“農民工監(jiān)測調查報告”,農民工每周平均工作58.4小時,其中89%工作時間要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44小時,而其人員中只有12.2%具有醫(yī)療保險、7.6%具有退休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tǒng)計局2010;亦見黃宗智2011a:92)(最近三年[2009~2011]的醫(yī)療改革,雖然已把基本的低度保障覆蓋面擴大到大多數——95%——的農民,但農民和城市居民醫(yī)療保障間的差別仍然十分懸殊——具體見下面關于重慶經驗的討論。)在這些方面,2009年的監(jiān)測報告和之前2006年的另一個系統(tǒng)的報告基本一致(“中國農民工問題研究報告”,2006)
但2009年的“監(jiān)測報告”沒有系統(tǒng)比較農民工收入和正規(guī)經濟職工收入間的差別。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仍然要依賴2006年的“研究報告”。它證明,農民工的平均工作時間是正規(guī)職工的1.5倍,但其每月平均收入只有正規(guī)職工的60%。(同上;亦見黃宗智2009a:53)另一個與之并行的、由國際學者組成的調查報告同樣證明,農民工的平均收入只有正規(guī)職工的一半((Gustafsson, Li and Sicular 2008: 12, 29; Huang 2009a: 53~54)。而兩個研究的結論都沒有把福利差別計算在內。我們可以說,許多地方官員和私營商人之所以能夠致富,正是借助于如此的廉價勞動力。其性質和歷史上西方帝國主義者在其殖民地的作為實在沒有太大差別。
毋庸置疑,廉價勞動力和廉價農村土地乃是外來資本之所以能夠獲得超額回報的關鍵,也是一些地方官員賴以致富的關鍵。在那樣的環(huán)境中,可以預料的是,部分官員、商人和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家們會相互聯合來給予自己的行為一定的正當性。人們把這樣的現象稱為“政、商、學[的]鐵三角”(洛山愚士2012)。
嚴重的貪污行為同時受到左派和右派的評擊,而集體性的抗議事件則主要是左派在關注和評論。前一種現象可以鮮明地見于眾多高級官員因貪污而被判刑的案件,也可見于地方上的非理性形象工程以及對GDP增長的盲目追求。后者則可見于日增月盛的群體性抗議事件——根據官方統(tǒng)計,2007、2008、2009連續(xù)三年超過9萬件一年,主要是源于對征地和拆遷的抗議(于建嶸2010)。
世界銀行歷次對全球各國的收入分配不平等度的衡量是關于這些現象的社會背景的比較中立的研究。它們采用的是所謂的基尼系數(Gini coefficient)(意大利經濟學家基尼發(fā)明的方法,0.00標示絕對平等,1.00標示絕對不平等)。大部分發(fā)達國家處于0.30到0.40之間,而中國在改革初期(1982年)的系數是0.30,乃是全球比較平等的國家。到了2005年,該系數已經升到0.45,在131個國家中排行第90,成為世界上最不平等的國家之一(China Development Research Foundation 2005: 13)。城鄉(xiāng)差別則從1985年的1.8:1跳到2007年的3.3:1(World Bank 2009: 34, and fig. 2.36; 亦見 黃宗智、高原、彭玉生 2012: 25)。
廉價勞動力是中國之所以能夠吸引這么多的外來投資的關鍵。根據美國著名的布魯金斯智庫的一個近期研究,外來投資回報率在近二三十年中一直都維持在20%以上(Bai, Hsieh and Qian 2006: 62; 亦見黃宗智2010b: 145)。在如此的資本回報率下,難怪聯合國貿易與發(fā)展會議的一項對相關專家和跨國公司的調查發(fā)現,中國作為投資目的地在全世界排名第一,分數遠高于其它國家(高柏2006:表7;亦見黃宗智2010bb: 145)。這也是中國GDP增長率如此之高的重要原因。
顯然,中國社會的嚴重貧富不均正是來自以上的因素。廉價勞動力是不公平對待1.53億“離土離鄉(xiāng)”農民工的根本原因。它一定程度上也是農村繼續(xù)貧窮的原因,是農村像歷史上 “第三世界”殖民地那樣被帝國主義“第一世界”“剝削”勞動力和自然資源的原因。
同時,農民工報酬被壓到如此之低的水平的一個重要組織性“秘訣”是家庭作為農村基本經濟單位的頑強持續(xù)至今。來自農村的農民工,即便能夠憑薪酬在城市維持生活,很容易被逼依賴其家鄉(xiāng)的家庭農場來替代其退休、醫(yī)療、失業(yè)、教育等“福利”。同理,政府可以把農產品價格和農業(yè)報酬控制在較低的水平。近年來的做法是國家大規(guī)模(高達年總產的20%)儲備糧食、棉花、豬肉等基本農產品,在價格低時收購、高時拋出,借以平抑價格波動,將其控制于一定范圍之內,一如歷史上的國家“常平倉”那樣。而農產品的相對低廉價格之所以能夠維持,部分原因正是因為農民可以被迫部分依賴其在城鎮(zhèn)打工的家庭成員的收入來維持家庭生計(黃宗智2011a; 2012a; 2012b)
5. 中國的新自由主義論析
國內的“主流”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出發(fā)點不是上述的基本事實,而是關于自由市場和私有產權的理論假設。在他們的原教旨市場主義信念下,唯有在市場的自由平等競爭下才可能做到資源配置最優(yōu)化。國營公司違反這個基本規(guī)律,因為它們?yōu)E用“公權力”來獲得特殊的優(yōu)勢,例如無償的土地和自然資源的使用、特殊的貸款條件、特殊的稅收優(yōu)惠等,等于是一個壟斷企業(yè)所占據的特別有利條件。他們認為,如果把這些“不公平”的因素計算在內,就會發(fā)現國營企業(yè)的效率其實遠低于私營企業(yè)、其成本遠高于私營企業(yè)。國營企業(yè)實際上要么是是沒有利潤的、要么是低利潤的,其實是不可持續(xù)的。因此,中國必須進一步完全私有化和市場化(這里的循環(huán)邏輯顯而易見)。這正是國內今天影響最大的“新制度經濟學”機構‘天則’經濟研究所關于國企的最新研究的基本論點。(天則經濟研究所2011)其主任盛洪教授最近更在鳳凰衛(wèi)視的“世紀大講堂”總結了如此的觀點(盛洪2012)。
與上述論點略有不同的是林毅夫(此前在世界銀行的中國代表、副行長和 “首席經濟學家”)的“比較優(yōu)勢”論點。對林毅夫來說,制度經濟學家們過分強調私有產權的決定性作用。林認為,更加基本的因素是理性的資源配置。中國“資源稟賦”中的“比較優(yōu)勢”是充裕的勞動力。毛澤東時代無視這個基本經濟現實而優(yōu)先發(fā)展資本密集的重工業(yè),而不是勞動密集的輕工業(yè)。正因為違反了基本資源配置經濟規(guī)律,國有企業(yè)只可能是虧本的,只可能依賴國家撥款而不是企業(yè)的市場利潤來維持,由此導致科爾奈所指出的“預算軟約束”。因此,最關鍵的改革不是樹立私有產權,而是遵循比較優(yōu)勢的基本經濟規(guī)律——也就是說,中國國家要優(yōu)先發(fā)展勞動力密集、非資本密集的輕工業(yè)而不是重工業(yè)。(林毅夫、李志赟2005)
顯然,林毅夫的論析其實仍然完全來自新自由主義的理論框架。它要比盛洪和天則經濟研究所的論析更“古典”。它使我們更多聯想到哈耶克的“古典自由主義”,而不是科斯或諾斯,而盛洪與天則經濟研究所則更多源自科斯-諾斯的理論。顯然,對拒絕原教旨市場主義信念的學者們來說,林毅夫和制度經濟學學者們間的差別只不過是主旋律的變奏,類似于基督教中的不同宗派。兩者都不會質疑最優(yōu)化市場的基本前提。兩者都強烈反對任何違反自由市場“規(guī)律”的行為。
我之所以反對中國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家們的論析首先是因為他們對國營公司的估計。當然,在國企的公司化過程中出現了不少貪污、腐敗行為,如此的例子很多,說明亟需更嚴密的監(jiān)控。但是,國營公司的運作并不是像他們所說的那樣沒有競爭力;它們其實必須在全球化經濟中進行競爭并且已經在那樣的競爭中顯示了一定的活力。實際上,與發(fā)達國家的全球化公司相比,中國的企業(yè)和其它發(fā)展中國家的同樣,是比較欠缺資本和落后的。正因為如此,唯有在國家的積極扶助和參與下,它們才有可能和發(fā)達國家的跨國公司競爭。在21世紀的第一個十年中,它們實際上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發(fā)展的重要動力。不然的話,它們不會如此快速地進入財富500強的行列,也不會展示如此成功的利潤績效(下面還要討論)。
國營公司必然是壟斷公司的理論假設其實并不適用于改革時期中國的混合經濟。正如戴慕珍、魏昂德和錢穎一等已經論證,上世紀80年代的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和90年代的地方政府,都是在與其它企業(yè)和其它地方競爭的環(huán)境中運作的,之后大型企業(yè)則更要與境外的企業(yè)和國家競爭。本世紀00年代的大型國營公司顯然也如此。
此外更要指出,國家所有和國家經營本身絕對不是官員貪污和逐利的緣由。顯而易見,毛澤東時代的完全國有的企業(yè)幾乎沒有貪污。腐敗貪污普遍是在國有企業(yè)改制為盈利性國有公司過程的空隙中呈現的。其實,更進一步的私有化只可能會導致更多的腐敗,正如在俄羅斯和東歐所顯示的那樣(Hamm, King and Stuckler 2012)。
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家所以拒絕盈利性國營公司的部分原因是他們所依賴的理論的出發(fā)點是個完全私有的市場經濟。由此才會認為國營公司乃是對經濟的一種侵入,所導致的是濫用“公權力”的“不公平”競爭。但中國改革期經濟的起點實際上不是私有經濟而是國有經濟,而且今天依然是個將近一半是國有經濟的混合經濟體。我們如果從現實出發(fā),就會得出不同的看法:正因為國有公司乃是“全民所有”,它們的利潤和資源可以不侵犯私有經濟和利益而被用于公益,遠遠超出一個私有經濟體系所能想象的地步。這樣,問題不是國有盈利公司應否存在,而是怎樣把它們改變?yōu)榉沼诠娴墓尽?/p>
所以,中國當前的正確經濟政策不是新自由主義學者們所提倡的方案。消除國有和國營公司只可能嚴重削弱而不是強化中國在全球市場中的競爭力。當前需要的不是消除它們,而是要更完全更好地遏制貪污腐敗,并把國營公司引導向比盈利更崇高的公共服務價值目標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