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學校里讀過比較思想史和政治史,博士論文題目其實很窄,討論的是一個地區(qū)的社會政策史。按照我們現(xiàn)在對于國際關系和“外交”的理解,我來講這個題目存在著一個“資格”的問題。不過,在不少歐洲和美國的大學里,國際關系是一個很廣闊的領域,不僅僅限于國際政治專業(yè),而是包括了至少四大學科:世界經(jīng)濟學和國際法學各占大約30%,國際政治學占大約20-30%,世界歷史占8-10%,其他還有社會學、人類學、文化學等等。從這個角度去看國際關系,我才敢站到這個講臺上來。
盡管站在這里,我今天講的題目卻并不是我非常熟悉的。我平時的研究非常技術和具體,要我把這些技術和具體的研究心得放在一個很大的框架之中,進行重新整理,只能說是一種嘗試。這種嘗試的一個主導思想是:要想理解國際上的各種外交行為,首先要了解從事外交的人和他們生活的環(huán)境。我們不僅要研究外交的行為方式,更要了解外交的目的。雖然我們不能說人的所有行為都是合目的性的,都與外交直接相關,但是我們知道,人類行為還有很多規(guī)律未被認識,人類理性的鉆研和認知還有廣闊的空間。(www.bdjt.com)
一、人、國家、外交
回顧我們迄今對于外交的認識,大都離不開國家這個行為主體。在很多場合,外交與國際關系(國與國之間的關系)是通用的。很多西方學者都認為,國家是用來保障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由于個人和家庭無法抵御來自外部的巨大威脅,于是就組織起來,實行集體的保護。國家的對外職能主要是抵御外侮,外交是國家用來保障安全的主要工具之一。當然,關于現(xiàn)代國家還有很多種觀念,從馬基亞維里的“國家理性”和讓·布丹的“主權屬性”,黑格爾的“民族共同性的表達”和“人類自我意識的不斷增長外化”,康德的“負責維護某些道德行為規(guī)范”的主體和萊布尼茨的“為臣民求幸福”,一直到克勞塞維茲的“強權國家”,馬克思的“階級統(tǒng)治工具”,馬克斯·韋伯的“科層制法律國家”,國家已經(jīng)被賦予了許許多多的責任和內涵,這使得我們認識它的本質和目的性的工作備加困難。
盡管如此,現(xiàn)代人仍然固執(zhí)地在沿著人—國家—外交的途徑去理解外交,并且從中抽取似乎是合乎邏輯的規(guī)律。從歐洲民族國家發(fā)展的進程來看,國家恰如馬克思主義的經(jīng)典作家所說,是一種管制性的機器。區(qū)別國家和其他政治組織的主要工具是軍隊和警察,國家從稅收和對其他資源的掌握中獲得公共權利和行動能力,對內建立符合這個國家性質的制度,對外維護這種內部制度。所以,“外交是國內政治的延伸”,這句老話透徹地反映了現(xiàn)實存在,而“外交官就是代表一個國家在另外一個國家的大使館中進行外交活動的官員。”在這種活動中,外交人員個人是代表著整個國家而施展個人的才能。他的行為是一種維護公共利益的個人藝術。所謂“外交家是一名派到外國為他的國家撒謊的誠實人”就是這種工作性質的高度提煉。
如果我們把外交活動理解為代表國家整體利益的活動,那么戰(zhàn)爭就是這種活動的一種邏輯發(fā)展。因為摩根索講過:國家安全的前提是提高以軍事力量為主要成分的國力,其它因素(經(jīng)濟、地理政治、民族資源、科技、人力、意識形態(tài))都加強或削弱軍事力量。根據(jù)這種邏輯,軍事力量對比的強弱決定一個國家整體國力的強弱。同樣根據(jù)這種理解,一個國家國力的增強必然要導致這個國家對于軍事力量的使用。在人類過往的歷史中,依靠軍事力量的強大而獲取和國力相適應的勢力范圍、土地、能源、特權等等的事件屢見不鮮。在這種情況下,外交和戰(zhàn)爭都是國家的工具。很多通過外交手段無法獲取的利益,可以用戰(zhàn)爭的手段獲取。在歐洲,從標志了法國民族國家勝利的30年戰(zhàn)爭開始(1618—1648),經(jīng)1652年的英荷戰(zhàn)爭,1689年的英荷反法戰(zhàn)爭,波蘭的王位繼承戰(zhàn)爭(1733)和波蘭的三次被瓜分,一直到拿破侖戰(zhàn)爭和兩次世界大戰(zhàn),國家交互使用外交和戰(zhàn)爭的工具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國家利益與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雖然一直都是外交和戰(zhàn)爭的動員令,但是戰(zhàn)爭帶來的卻人民生命和財產(chǎn)的不安全。
于是,現(xiàn)代人開始質詢國家利益與國家安全的內涵,并且在這兩個概念上產(chǎn)生了廣泛的爭論,特別是在由誰來確定國家利益的問題上意見不一。事實證明,一個國家里的人要想共同地就其目標,以及達到這些目標所應采取的行動達成一致,絕非易事。雷諾德有過一句經(jīng)典的話,他說,政治家們最喜歡使用“國家利益”一詞,但是如果一定要讓他們說出這個詞的準確含義,他們大都會無言以對,更少的人能夠定義國家利益的標準。但是他們用國家利益的名義,便可以立即采取行動。最后他說,假如有人想增加國家利益的適用性,結果就是所有的群體都會嘗試定義國家利益。
前些日子看到閻學通博士的一段議論,主要是批評人們在談論國家利益時往往將“國家利益”混同于“國家的利益”。言外之意,后者是統(tǒng)治機器的利益,而前者才是國家的整體利益。他在《中國國家利益分析》一書里強調,“國家利益是個人利益的集合,但這不等于個人的所有利益都是國家利益中的一部分。” …“每個利益集團都有各自的利益,他們的利益并不都與國家利益一致。”這實際上已經(jīng)道明了國際關系研究中的關鍵難點。
正因為國家利益這個問題是非常復雜的,而且在我們觀察國家的結構變化時已經(jīng)感到眼花繚亂,所以我就想改換視角,通過了解國家內部的變化及動力,理解這些變化和動力對各國政府、次政府、非政府組織,乃至各類團體和個人的對外活動有著什么樣的影響。希望這種視角給我們一種動態(tài)和深入的,而不是靜止和表面的答案,使我們在理解外交活動的時候多一點前瞻性,少一點猜測性。由于我是從事歐洲研究的,所以提到的例子主要來自于歐洲。(www.bdjt.com)
二、社會視角
我所說的視角,也就是社會的視角,是把構成國家的一些要素分解成為社會要素進行分析。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我們在國際關系的研究中往往將國家內部和國家外部的政治行為主體分開進行研究。傳統(tǒng)的研究方法以為,國家社會內的政治行為主體是人、社會組織、利益集團和政黨,而國際社會中的行為主體就只有國家了。這就使我們把眼光局限在國家這個單一行為主體上,使我們花費很大的精力去認識國家的抽象的特性,卻忽略了現(xiàn)實社會生活中發(fā)生的變化,以及這些變化向對國家以外的世界的影響。
回到國家起源這個古老的命題上來,不難發(fā)現(xiàn),人之所以要組織起來共同生活,除了因為要保障生命安全以外,還要保障生命的存續(xù),繼而保障存續(xù)的方式,這就涉及到人們怎樣根據(jù)自然的條件決定生產(chǎn)、分工,分擔責任和分配財富。換句話說,人是先組成社會,然后才組成國家的。用恩格斯的話說,“國家是社會在一定發(fā)展階段上的產(chǎn)物,” 國家的性質是由社會決定的。在不同的社會中有不同的生產(chǎn)和生活方式,不同的分配方式和階級統(tǒng)治或階級融合方式。所以,要想真正地認識國家利益,就要先認識人和由人構成的特定的社會利益。霍布斯鮑姆說,“民族認同通常都會和其他社會認同結合在一起,”也包含著多于領土國家或民族情操的內涵。事實上,政治制度、經(jīng)濟利益、社會分配等因素早已被納入關于社會認同的整體概念,特別是在當代的歐洲。
美國的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指責德法等核心歐洲國家為“古老的歐洲”,英國學者則稱歐洲大陸實行的是“新中世紀主義”。他們所指都是在歐洲大陸上實行的一種不同于英美世界的另外一種資本主義模式,這種模式在政治和經(jīng)濟制度上與英美世界同源,但是在社會制度上卻與英美世界有著比較明顯的差別。我說的這種社會制度的確是產(chǎn)生于歐洲的中世紀。
湯普遜在《中世紀經(jīng)濟社會史》中詳盡地描述過由日耳曼人建立歐洲封建制。他說:“封建制度是一種政府的形式,一種社會的結構,一種以土地占有制為基礎的經(jīng)濟制度。”后來的學者把這種制度稱為政治、經(jīng)濟和社會合一的制度。這種合一的基礎是責任的合一,在很多封建領地上是政教的合一。生產(chǎn)資料的所有者同時是政治的統(tǒng)治者,也是社會責任的承擔者。例如湯普遜在敘述教會在中世紀的作用時說,“教會所承擔的,不是單純的警察權力。它是社會的領導。教會的真正偉大性,表現(xiàn)在后一項上。”歐洲中世紀的千年穩(wěn)定恰恰是由于教會對于社會的治理。至于中世紀后期教會對于政治權力的褫奪和濫用,對于財富的追逐,以及君主政治的興起和封建領主制度的解體,這里無須詳述。如果我們把聚焦點調整到中世紀的政治、經(jīng)濟和社會合一的制度是如何解體,又如何重新整合,就會對現(xiàn)代的歐洲政治與外交有一種新的認識。
首先考察歐洲民族國家興起時代的理論家們是怎樣定義國家和社會的:馬基亞維里認為,國家首先是對于個人安全的保障。他主張主權者依靠常備軍,用武裝力量獲得建立統(tǒng)一的新國家的合法性和權威。讓·布丹全面地發(fā)展了民族國家的“主權”觀念,認為公民權就是對主權者的臣服,但是主權者的權力是有界限的。布丹區(qū)分了國家的對外和對內職能,把主權說成是制訂法律、宣布戰(zhàn)爭、維持和平、執(zhí)行法規(guī)的權力,而把私有財產(chǎn)說成是連主權者也不可侵犯的領域。這樣,民族主權國家的功能就不包括屬于教會傳統(tǒng)勢力范圍內的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無論是馬基亞維里“國家”,還是布丹的“國家”,都不干預社會。在歐洲的新君主們的眼里,國家是政治機器,是武裝力量,是對社會財富的控制,但是并不包括社會責任。代替封建制時代的政經(jīng)社合一的自治政體而起的是封建勢力和資產(chǎn)者之間對政治權力的爭奪和對經(jīng)濟資源的掠奪。無論是封建君主也好,資產(chǎn)者也好,他們在國內的爭奪都影響到他們的對外政策,他們在國外的爭奪都是國內爭奪的延續(xù)。關于那些經(jīng)濟和政治爭奪歷史已經(jīng)是我們耳熟能詳?shù)牧恕?/p>
往往被我們忽略的歷史故事發(fā)生在社會的層面。當君主們紛紛與教會分庭抗禮,建立起自己的君主國和財政體系的時候,當封建土地制度解體,代之以工業(yè)資本的發(fā)展的時候,當新的政權忙于掠奪和瓜分財富的時候,社會服務失去了依托,窮人流離失所,以封建領地和教區(qū)為單位的社會救濟與服務體系近于解體。就是在政治力量和經(jīng)濟力量瓜分勢力范圍的時候,社會力量開始反叛。歐洲的城市與海港出現(xiàn)了大量的流民,他們拖兒帶女、扶老攜幼、沿街乞討、露宿街頭、甚至偷盜搶劫,威脅到新富新貴們的日常生活。
當時歐洲的民族國家發(fā)展很不平衡。由于連年的戰(zhàn)爭和遠離教廷的地理位置,英國早就形成了君主專制。英國的君主最初還想依靠傳統(tǒng)的教區(qū)來解決日益尖銳的社會問題,流民被鞭撻、被監(jiān)禁、被遞解回原來的教區(qū),但是由于政治和經(jīng)濟要素已經(jīng)從教區(qū)轉移,社會服務體系無法繼續(xù),沒收了教會田產(chǎn)(1536)的英國王室就不得不出面解決貧民的問題,并在1601年出臺了第一部全面的《濟貧法》。隨著王權的日益強大,英國世俗政府開始向窮人提供必要的救助,這種由政府直接提供人民生活必需的“社會安全”觀念成為英美現(xiàn)代社會保障制度模式的突出特點。
英國的國家政權接管社會責任的現(xiàn)象遲遲沒有在歐洲大陸上出現(xiàn),原因主要是歐洲國家內,特別是在德意志,遲遲沒有形成統(tǒng)一的民族國家政權。割據(jù)狀態(tài)在萊茵河流域的廣闊大陸上多延續(xù)了將近300年。割據(jù)影響了,但是沒有阻止工業(yè)的發(fā)展,社會責任在行會、市政和一些封建領地之間分擔著。到了俾斯麥政權要統(tǒng)一德國的時候,社會上已經(jīng)形成了工人組織和資本家之間的尖銳對立。王權的維護者認為可以通過平衡勞資之間的矛盾,坐享“開明君主”甚至“福利君主”的名譽,為統(tǒng)一的事業(yè)找到一種社會的合法性。于是,劃時代的社會保險制度就在德國統(tǒng)一之后不久出臺了。社會保險制要求政府、雇主和工人共同分擔社會責任,進行社會決策,從而產(chǎn)生了一種與普及性的公民權利相關聯(lián)的“社會安全”觀念和社會保障制度。
我們簡要地比較一下上述兩種社會模式:英國模式(后來通過英國的向外殖民而傳到了美國和澳洲而成為“英美模式”)的社會是一種國有體系,資金來自于國家預算。國家根據(jù)立法采取行政措施,雇主和工人雖然可以通過大選來影響立法,但都不是制度和政策的直接決策者。大陸模式實行的是社會共管制度,資金來自于保險費,又從保險基金中反還給繳費人。決策是通過社會伙伴:雇主、工人和政府共同直接地作出,體現(xiàn)的是一種“社會團結”的精神。
乍看上去,我們討論的社會保障模式與外交毫不相干,但在事實上卻對國家利益和性質有著根本性的影響。首先,我們來看一下英美模式。由于國民不直接參與養(yǎng)老金的政策制訂,所以,政府對于社會保障的資金來源和給付具有很大的決策權。資本主義國家的政府可以為了資本的利益而盡量地壓低福利支出,例如美國和英國的社會保障養(yǎng)老金替代率(占工資的比例)都低于歐洲大陸。這樣一來,在英美國家里,政府對于社會生活的干預就低于歐洲大陸國家,特別是以德國和法國為代表的歐洲核心國家。例如,75歲以上的老人收入來源于公共養(yǎng)老金的比重在瑞典是85%,在德國是75%,而在英國是54%,在美國只有45%。
與此相關聯(lián),在英美等國里,人們更多地依賴市場來保障他們的收入安全,例如英國養(yǎng)老的46%和美國的55%來自于各種各樣的補充保險或養(yǎng)老金計劃。根據(jù)經(jīng)合組織不完全的統(tǒng)計,美國私營養(yǎng)老金儲備從1950年的130億美元發(fā)展到1989年的1. 836萬億美元。到了90年代,私營養(yǎng)老金的增長速度加速,到了2001年,美國65歲以上的老人有35%享受社會保障以外的職業(yè)福利待遇,并獲得人均12,187美元的支付,這還不算各種個人儲蓄計劃。在十幾年前數(shù)字就已經(jīng)如此龐大的養(yǎng)老基金(相當于我國去年一年的GDP)用于投資的托管基金占到了2/3。 這些資本要去尋找增值的機會,推動著投資和股票市場的發(fā)展,把社會上的個人與直接和間接的海內外投資聯(lián)系在一起,使資本的擴張成為一種民族的精神。
回過頭來看歐洲大陸人的社會生活方式:居住在法國、德國、瑞典等國的國民們,他們向他們的政府交納高于在英美國家的所得稅,向社會保險基金交納較高的各種社會保障費,但是他們參與有關失業(yè)、養(yǎng)老、健康等方面待遇的決策,可以完全地依賴這個“社會團結”的制度來保證他們在收入遇到困難的時候生活水平不至于明顯降低。長期以來,他們中的多數(shù)人不需要投資私營的養(yǎng)老基金,或經(jīng)營自己的個人帳戶。相應地,在歐洲大陸上也沒有向英美那樣發(fā)達的股票市場,人生活在一種新的社會、經(jīng)濟、政治制度合一的政體里,德國人把他們的制度稱為“社會市場經(jīng)濟”。
雖然資本都是要擴張并攫取最大利潤的,但是“自由市場經(jīng)濟”和“社會市場經(jīng)濟”在擴張方式和擴張力度都會有所不同,代表著這兩種社會模式的國家行為也會有所不同。從政府開支來看:美國在90年代的社會保險與福利開支為28.5%,英國為30.5%,德國是45.3%,法國為42.9%,瑞典高達50%以上。而美國將20%的政府支出,英國將10%用于國防外交,而德國的這項支出僅為6.4%,法國為5.7%,而瑞典為5.6%。 結果雖然都是西方國家,同樣實行資本主義,歐洲的高福利和低軍費開支從根本上區(qū)別了兩種國家的利益和能力。
自由資本主義的美國需要一個全球化的、有利于自由資本擴張的世界秩序,同時有能力依靠軍事力量的強大來保證自由資本的最大限度擴張。社會資本主義的歐洲需要的不是資本單獨擴張,而是生產(chǎn)和生活方式的擴張。倘若全球化只是資本、產(chǎn)品和人口的全球化,那么資本將要逃出稅務繁重的歐洲,廉價商品將沖擊歐洲的就業(yè)市場,難民和移民將享受歐洲的“社會團結”制度。這一切,也就是說,如果經(jīng)濟的要素沖垮了歐洲政經(jīng)社合一的體制,那么歐洲人的社會生活和政治決策方式都要受到威脅。所以,歐洲人的擴張不能僅僅限于資本的擴張,還要包括制度的擴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