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治理能力綜合得分在28個地市中位列第2。人均GDP水平排在第4位,屬于治理能力和人均GDP水平排名均靠前的地市。比較分析結果顯示,這主要得益于該市具有較高的保障能力、調控能力和財政能力(在28個地市中分別位列第5、第 4、第1)。但比較分析結果還顯示,該市參與能力排名靠后(在28個地市中位列第18)。為此對于宜昌市,繼續(xù)發(fā)展有利于群眾參與治理活動的各類組織和機構,是其今后進一步提升治理能力的重點。
黃石:治理能力綜合得分在28個地市中位列第3。比較分析結果顯示,這主要得益于該市具有較高的保障能力、財政能力和參與能力(在28個地市中分別位列第2、第9、第4)。但比較分析結果還顯示,該市調控能力排名中等(在28個地市中位列第15)。為此對于黃石市,通過加快發(fā)展產業(yè)、完善稅收政策等來提高人均財政收入水平,是其今后進一步提升治理能力的重點。
咸寧:治理能力綜合得分在28個地市中位列第4。比較分析結果顯示,這主要得益于該市具有較高的保障能力和參與能力(在28個地市中分別位列第8和第1)。但比較分析結果還顯示,該市的調控能力和財政能力偏低(在28個地市中分別位列第19和第18)。通過進一步分析該市財政能力下的兩個二級指標,我們發(fā)現,財政能力偏低,與財政收入增長能力和財政收支平衡能力偏低均有關。為此對于咸寧市,通過加快發(fā)展產業(yè)、完善各種稅收政策和就業(yè)結構等來提高財政收入水平,以及制定更為科學的財政支出規(guī)劃繼而促進財政收支的平衡,是其今后進一步提升治理能力的兩個重點。
長沙:治理能力綜合得分在28個地市中位列第5。人均GDP水平排在首位,屬于治理能力和人均GDP水平排名均靠前的地市。比較分析結果顯示,這主要得益于該市具有較高的保障能力、調控能力和財政能力(在28個地市中分別位列第9、第 2、第3)。但比較分析結果還顯示,該市參與能力排名靠后(在28個地市中位列第25)。為此對于長沙市,繼續(xù)發(fā)展有利于群眾參與治理活動的各類組織和機構,是其今后進一步提升治理能力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