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律援助作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一項重要的公益行為,一直以來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了必要的法律幫助,并發(fā)揮了重要作用。積極構建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機制,對于推動和諧社會建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以及為新生代農民工提供人權保障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關鍵詞】農民工 法律援助機制 保障 【中圖分類號】C914 【文獻標識碼】A
新生代農民有別于傳統(tǒng)的進城務工農民,他們不僅僅是城市的建設者,更希望通過進城務工早日融入這個城市,并成為城市的一員。然而新生代農民工同樣是弱勢群體,當他們的合法權益被侵害的時候,更需要來自于第三方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機制的構建將會發(fā)揮出重要作用,切實維護新生代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為推動和諧社會的建設起到積極作用。
構建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機制是建設和諧社會、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需要
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法律援助作為對弱勢群體的司法保障手段,為弱勢群體的公民權利提供了有效的途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是要讓社會的各個階層能夠充分享有這些權利。通過新農民工法律援助機制的構建,能持續(xù)消除來自社會底層的不安定因素,保持社會的和諧與穩(wěn)定,積極創(chuàng)造和諧發(fā)展的新環(huán)境,保證全社會的長期穩(wěn)定和諧健康發(fā)展。
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需要。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根本要求。構建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機制,就是要通過讓新生代農民工無償獲得法律救助,享有和其他公民一樣的法律資源,得到全社會的關心和愛護,這也充分體現(xiàn)了我黨一直遵循的“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的執(zhí)政理念,更體現(xiàn)了黨和政府心系農民工權益,為新生代農民工創(chuàng)建良好維權環(huán)境,全面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和決心?! 嫿ㄐ律r民工法律援助機制是提高我國人權保障的需要。推動司法公正,保障公民人權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根本方針和準則。構建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機制,是全面提高我國人權保障的需要。新生代農民工是一個數(shù)量龐大的弱勢群體,也是社會底層人群最為明顯的代表。這一群體的維權保障,直接體現(xiàn)了我國人權保障建設的水平。近幾年來,涉及新生代農民工權益侵害的案件逐年增多,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機制的構建,有效幫助了他們依法維權,使他們的人權得到了保障和實現(xiàn)。
構建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機制存在立法亟待完善、運行保障有待提升等問題
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立法亟待完善。完善的機制需要立法來保證,在我國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機制構建過程中,涉及相關的立法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完善。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機制作為我國法律制度實施過程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大部分的法律依據(jù)條款是以條例的形式出現(xiàn)的,這和正式的立法有著本質的區(qū)別。而在相關的條款中,對于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內容的相關約定并不明顯,很多時候維權過程中無法可依,法律幫助無法實現(xiàn),建立一整套專門的法律援助立法迫在眉睫。
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運行保障有待提升。雖然近幾年來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活動取得了長足進展,但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保障還有待提升。首先是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的部門之間協(xié)調機制不暢。在法律援助過程中,各部門、地區(qū)之間沒有建立起完整的溝通協(xié)調制度,增加了新生代農民工維權成本。其次是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基礎保障存在不到位現(xiàn)象。這包括法律援助中的地方勞動合同關系保障、法律援助機構援助能力等一些基礎性的保障,法律援助的效果不明顯,質量不高。而在具體的法律援助過程中,援助機構主動介入不強,導致以被侵害方單一訴求為主,法律援助機構普及宣傳力度明顯不夠。
新生代農民工維權意識相對淡薄。新生代農民工的自身維權意識相對淡薄,是制約法律援助的關鍵性問題。新生代農民工對于專業(yè)的法律知識,特別是自身的法律維權還處于較低層次狀態(tài),面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無法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因此,加強新生代農民工的法律知識普及,積極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是全面提高新生代農民工維權意識的重要措施。
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基礎保障不足。我國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一直由政府部門主導進行,在實際的工作中,從事法律援助機構和援助隊伍并不是專門的單一機構,大部分由政府的一些法律事業(yè)單位承擔,這就造成了援助力量不足的弊端。而且受人員編制等因素的影響,還無法成立專業(yè)的機構和配備專業(yè)的人員來從事法律援助,這種現(xiàn)象的存在使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受到制約,政府部門開展法律援助也明顯感到力不從心,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這些地區(qū)法律援助機制的構建。
完善專門立法、加大宣傳力度、健全基礎保障是構建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機制的有效路徑
構建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機制,是完善社會主義法治、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是關注民生、服務民生的具體體現(xiàn)。只有通過構建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機制,才能更加有效幫助新生代農民工依法維權,使之全身心投入到城市的發(fā)展和建設中來,為我國社會的發(fā)展發(fā)揮出積極的作用。
完善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專門立法。通過健全與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機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才能夠更好的適應新形勢下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保持援助法律法規(guī)的前瞻性、時效性和可操作性。因此,要積極根據(jù)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的類型、特征以及客觀條件,積極推行立法工作,立法要涵蓋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的各個關鍵環(huán)節(jié),確保法律法規(guī)的嚴密性和科學性,要廣泛開展立法調研,結合實際制定適合我國當前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為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完善的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和服務。
加大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宣傳力度。新生代農民工作為新生的農民工主體,具備接受新事物快和適應性強的特點。要結合新生代農民工群體的特征,持續(xù)加大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宣傳力度,全面提高他們的法律維權意識,積極主動的接受法律援助。要緊密結合新生代農民工的工作特點,重點宣傳與其自身聯(lián)系緊密的法律知識,鼓勵他們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讓其在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同時,也成為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發(fā)展。
健全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基礎保障。各級政府和法律援助管理部門,要加大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確保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要發(fā)動社會力量的積極參與,鼓勵社會法律機構積極參與到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的公益行動中來,在補充政府法律援助能力不足的基礎上,營造全社會關心新生代農民工,積極開展法律援助的良好社會氛圍。通過與社會法律援助資源的優(yōu)化和整合,創(chuàng)造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新格局。
推動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機制創(chuàng)新。創(chuàng)新是發(fā)展的動力,要加快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機制創(chuàng)新,實現(xiàn)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機制新的突破。要積極轉變傳統(tǒng)的法律援助工作模式,實現(xiàn)法律援助工作方式和方法的創(chuàng)新。要積極運用現(xiàn)代的科技技術力量,打造“互聯(lián)網(wǎng)+法律援助”模式。電子政務平臺的實施提升了政府服務工作的效率,在此基礎上,要積極構建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網(wǎng)上工作平臺,并實現(xiàn)網(wǎng)上維權信息的共享,為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維權和法律工作者的援助工作,提供更為廣闊的空間,全面提升法律援助的效率和質量,適應信息時代發(fā)展對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推動我國法律援助工作的發(fā)展。
(作者單位:云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注: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項目編號:16CZW066)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孫路:《新生代農民工法律援助機制探析》,《法制博覽》,2016年第32期。
②張若晨:《農民工維權中法律知識的欠缺及其補救》,《法制與社會》,2016年第31期。
責編/張蕾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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