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寧波市寧??h躍龍街道山河村發(fā)生一起因拖欠村里房租款引發(fā)的糾紛。村干部們調處糾紛未成功,撥通了一個電話,不到10分鐘,一輛標有“流動調解”的工作專車就趕到現(xiàn)場,這是寧??h公安局躍龍派出所專門為化解矛盾糾紛而推出的“流動調解室”。
調解員到場后了解了糾紛的來龍去脈,當即請雙方到村委會進行深入調查。在調解員的努力下,當事人現(xiàn)場承諾補交拖欠的房租款,調解員依法形成調解協(xié)議,雙方當場簽字確認,有效避免了矛盾糾紛的進一步激化。事后,參與過多次調處工作的街道聯(lián)村干部胡文濤發(fā)自內心感慨道:“派出所的流動調解,真如春風化雨般滋潤。”
今年2月,躍龍派出所在“老何說和”工作室成立了“流動調解室”。從此,6名調解員更加忙碌了,運行近4個月以來,他們不是在調解,就是在去調解的路上。這是躍龍派出所為深化矛盾糾紛多元化預防化解綜合機制建設,以創(chuàng)建省級“楓橋式公安派出所”為契機,進一步強化治安要素管控,回應群眾平安需求的一項親民便民舉措。
“我們融合了‘最多跑一次’理念,希望今后還能推出更多的便民服務舉措。”躍龍派出所所長張學委說,“所謂的‘流動調解’,其實就是按照網格化的要求,調派調解員適時到社區(qū)、村莊、企業(yè)、商貿上門進行現(xiàn)場調解。”
“流動調解室”建立定期走訪流動調解制度,固定每周二為下社區(qū)(村、居)走訪流動調解日,同時要求不定期開展走訪、調解,確保每周流動調解不少于兩次?! ?/p>
從“坐堂斷案”變成如今的流動調解室,有什么好處呢?調解員呂松松告訴記者,“以前在派出所調解時,很多當事人因為公安機關氛圍比較嚴肅,很多話講不出來,對我們調解糾紛有一定影響。現(xiàn)在,‘流動調解’把調解位置換成百姓熟悉的‘田間地頭’甚至自己家中,大家的訴求意愿表達得更通暢了,還能依靠鄰里在旁‘說好話’緩解氣氛,調解起來更加順利”。
據(jù)統(tǒng)計,自“流動調解室”成立以來,已成功化解矛盾糾紛56起,涵蓋雪坡村鄰里糾紛、興圃社區(qū)鄰里糾紛、山河村房屋租賃糾紛、遺產繼承糾紛及非正常死亡糾紛等一大批疑難矛盾糾紛,得到基層干部和群眾廣泛贊譽。(寧海縣公安局 胡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