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的意義在于引導居民以正當合理的途徑積累財富,拓寬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群體獲得財富的渠道,使改革發(fā)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充分彰顯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對于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推動實現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義,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必須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進一步優(yōu)化基礎性分配制度安排,健全完善促進共同富裕的分配結構;提高普惠性財富管理水平,多渠道增加城鄉(xiāng)居民財產性收入;保護合法收入、調節(jié)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進一步完善稅收制度,避免財富積累的兩極分化;鼓勵慈善捐贈,充分發(fā)揮第三次分配對居民財富的調節(jié)作用。
關鍵詞:財富積累 中國式現代化 共同富裕 收入分配
【中圖分類號】F124 【文獻標識碼】A
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人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我國成功從低收入國家邁入中等偏上收入國家行列,實現了國民經濟的跨越式發(fā)展。然而在財富積累快速增長的過程中,不同階層和個人財富擁有量的差距也在不斷擴大。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中國式現代化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并要求“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堅持多勞多得,鼓勵勤勞致富,促進機會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guī)范收入分配秩序,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如何在居民收入穩(wěn)步增長的同時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實現居民財富的可持續(xù)積累,已經成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一項現實而緊迫的任務。
當前我國財富積累快速增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與我國經濟高速增長相一致,我國居民收入和財富積累也實現了持續(xù)快速的增長。據統(tǒng)計,中國社會財富價值總額已從本世紀初的不到39萬億元增長到2019年底的675.5萬億元,年均復合增長速度為16.2%。[1]但在財富快速積累的同時,我國居民收入分配和財富積累在不同階層中的差距也在擴大。近十年來我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數均在0.46以上,超過0.4的國際安全警戒線[2];財富積累的分化程度比較明顯,瑞信研究院發(fā)布的《2022全球財富報告》顯示,財富基尼系數已從本世紀初的0.599上升到2015年的0.711,隨后稍有緩和,但在2020年和2021年均超過了國際評判財富差距的界限值0.7。
居民勞動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比例問題日益顯現。隨著我國進入到中等偏上收入國家行列,不僅居民的勞動性收入提高了,而且財產性收入也不斷提高。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的統(tǒng)計數據顯示,全國居民財產凈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逐漸提升,2021年全國居民財產凈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達到8.8%[3]。2022年前三季度全國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為15678元,比上年同期增長5.1%,而全國居民人均財產凈收入則比上年同期增長5.8%。[4]總體上,財產性收入增長較快。
其中,房地產作為居民財富重要組成部分,房價變化對居民勞動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比例的影響是比較大的。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20年4月發(fā)布的《2019年中國城鎮(zhèn)居民家庭資產負債情況調查》,我國城鎮(zhèn)居民資產配置仍然以實物資產為主,占79.6%,其中住房的比重達到 59.1%,商鋪、汽車、經營性資產等實物資產各自的比例均不到10%。中國自1998年實施住房制度改革以來,房地產行業(yè)發(fā)展迅猛,房地產產業(yè)增加值占比穩(wěn)步上升,房價總體呈上升趨勢。在中國房地產行業(yè)快速發(fā)展的背后,不乏房產升值的受益者,亦有許多因拆遷而暴富的群體。
另外,在財產性收入較快增長的過程中,還存在部分居民依托自己積累的財產通過債券、股票以及房地產市場加杠桿等方式獲取比自身勞動性收入多得多的財產性收入的情況;部分居民在監(jiān)管和稅收未及跟上的新興領域也取得了超額的財產性收入。
以上情況在某種程度上與我國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強調機會公平、鼓勵勤勞致富的社會價值觀,有較大的出入。怎樣促使勞動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保持一個合理的比例關系?怎樣保證基本分配制度的原則得到貫徹,勤勞致富的社會風氣得以弘揚?怎樣讓收入分配向對發(fā)展實體經濟和對科技創(chuàng)新有直接貢獻的居民傾斜?就成了需要認真考慮的問題。
如果說部分居民依托自己積累的財產通過債券、股票以及房地產市場加杠桿等方式實現自身財產性收入的快速增長,帶來的主要是如何平衡財產性收入與勞動性收入比例的問題的話,部分掌握資本運作規(guī)律的群體利用金融市場以及其他方面的監(jiān)管漏洞,通過多種手段進行資本運作,以及部分特殊職業(yè)從業(yè)者通過逃脫監(jiān)管、規(guī)避稅收,獲得大量財產性收入,則是鉆政策漏洞,甚至違規(guī)獲取不當收入的問題了。
進一步地,無論是用何種形式完成最終的財富積累并將其轉化為資本,都可能因資本的本性,導致財富向少數人匯集。根據《2021意才·胡潤財富報告》的調查數據,2021年中國“富裕家庭”*擁有的總財富達160萬億元,比上年增長9.6%,可投資資產達49萬億元,占總財富的30%。其中,擁有千萬人民幣總財富的“高凈值家庭”數量達到206萬戶,比上年增加4萬戶,增長率為2%;擁有千萬人民幣可投資資產的“高凈值家庭”數量達到110萬戶;擁有億元人民幣總財富的“超高凈值家庭”數量達到13.3萬戶,比上年增加3300戶,增長率為2.5%,其中擁有億元人民幣可投資資產的“超高凈值家庭”數量達到7.9萬戶。這顯現出中國高收入群體進一步擴大,也反映出財富性收入和財富占有情況的差距有拉大的趨勢。
同時,普通民眾的財富積累緩慢。這主要表現在三方面:首先,普通城鄉(xiāng)居民收入處于較低水平。國家統(tǒng)計局公布的2022年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數據顯示,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7650元,其中占比最大的全國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則為15678元,平均每月工資性收入僅為1742元。而2022年前三季度全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為17878元,平均每月消費支出約為1986元。[5]當平均每月工資性收入低于平均每月消費支出,普通民眾依靠工資性收入是不可能有多少財富積累的。其次,普通城鄉(xiāng)居民財產性收入低。國家統(tǒng)計局數據顯示,2022年前三季度全國居民人均財產凈收入為2463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為8.9%。[6]這反映出普通民眾由于投資渠道少、投資意識弱等原因通過金融市場獲得財產性收入的情況可能較少。同時,我國仍存在相當數量的低收入群體,這一群體面臨著教育、醫(yī)療成本的沉重負荷,基本談不上有什么財富積累。
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
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必須從我國國情出發(f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中國式現代化是人口規(guī)模巨大的現代化,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是走和平發(fā)展道路的現代化。”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需要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努力推動收入分配領域實現社會公平。
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是推進人口規(guī)模巨大的中國式現代化的現實需要。一個擁有十四億多人口的國家的現代化,一定是一個充滿艱巨性和復雜性的、發(fā)展途徑和推進方式前所未有的、規(guī)模無比宏大的現代化。這樣的現代化不可能是少數人搞得起來的,必須講整體邁進、先富帶后富,講穩(wěn)中求進、循序漸進、持續(xù)推進,讓全體人民參與到這場偉大的歷史運動中來,使全體人民在現代化進程的每個階段都能分享到高質量發(fā)展的成果,始終保持推進現代化的激情,始終保持推進人類進步的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力。這就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高質量發(fā)展合力維度闡釋了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的必要性。
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是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之舉。中國共產黨帶領中國人民實現的現代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自成立以來,中國共產黨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堅持發(fā)展為了人民、發(fā)展依靠人民、發(fā)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共同富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中國式現代化必然是一個著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著力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長期的歷史過程。在這個歷史過程中,通過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增強財富分配公平性,縮小財富分配差距,切實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回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必然之舉。
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是推進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中國式現代化的有效路徑。只有富足的物質而沒有富有的精神,抑或是只有高昂的精神狀態(tài)而沒有雄厚的物質基礎,都不是中國式現代化。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實現了國民生產總值和人民收入的持續(xù)快速增長,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大發(fā)展,積累了較為富足的物質和精神財富,但離物的全面豐富、人的全面發(fā)展還有較遠的距離。這就要求我們通過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更好保護合法收入、調節(jié)過高收入,讓積累的財富發(fā)揮最大的效能,不斷夯實人民幸福生活的物質條件;同時,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在全社會弘揚勞動精神、鼓勵勤勞致富,實現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fā)展的中國式現代化。
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是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抓手。要實現中華民族的永續(xù)發(fā)展,就必須認清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發(fā)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在資本主義條件下,財富積累的結果一定是成為資本。資本具有天然的逐利本性,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7]。資本無限積累的趨勢必然具有不顧一切地去消耗地球資源的沖動,而且不惜污染環(huán)境。這一點已經在資本主義國家為了實現自身發(fā)展大肆開采資源、轉嫁污染的工業(yè)化、現代化過程中得到了印證。只有社會主義,才能跳出無序擴張的資本積累陷阱,通過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走出一條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建設道路。
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是推進走和平發(fā)展道路的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由之路。中國式現代化是走和平發(fā)展道路的現代化。與一些國家通過戰(zhàn)爭、殖民、掠奪等手段實現現代化不同,中國的財富積累和現代化建設成果是在黨的領導下全體人民勤勞奮斗創(chuàng)造出來的,是高舉和平、發(fā)展、合作、共贏旗幟,在維護世界和平與發(fā)展中謀求出來的。黨的二十大強調“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保護合法收入,調節(jié)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充分說明了中國始終堅定地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站在人類文明進步的一邊,鼓勵勤勞致富、多勞多得,促進機會公平、規(guī)則公平,充分驗證了中國式現代化是維護世界和平、促進世界發(fā)展的現代化。
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的方向路徑
社會主義條件下,財富積累重在實現效率和公平的平衡,也就是說既要保持居民財富積累的可持續(xù),又要對財富積累進行制度和法律層面的規(guī)范。這就要求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鼓勵合理合法獲得財富,加強對非法收入的打擊和取締,對一些由于市場的不完善或者市場的扭曲所帶來的暴發(fā)性財富積累進行調節(jié),提高財富積累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縮小居民收入差距,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助力實現共同富裕。
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健全完善促進共同富裕的分配結構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既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優(yōu)越性,又同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生產力發(fā)展水平相適應,是黨和人民的偉大創(chuàng)造。” 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是推動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制度保障,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首先要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進一步優(yōu)化基礎性分配制度安排,健全完善促進共同富裕的分配結構。一是要秉持守正創(chuàng)新原則,調整初次分配關系,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著重保護勞動所得,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促進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yè),逐步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改變資本和勞動分配差距過大的現狀,推動社會分配關系向公平合理的方向發(fā)展;二是要健全各類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拓展和創(chuàng)新收入分配方式,完善再分配調節(jié)機制,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jié)力度,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guī)模;三是要通過加快構建初次分配、再次分配、三次分配相協調的制度性安排,合理調整居民、企業(yè)、政府三者之間的收入分配關系,使國民收入分配適度向居民和普通勞動者傾斜。
努力提高普惠性財富管理水平,多渠道增加城鄉(xiāng)居民財產性收入
第一,拓寬居民財產性收入渠道。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推動農村宅基地出租、流轉、抵押,探索通過土地、資本等要素使用權、收益權,增加農村居民要素收入;進一步規(guī)范房地產市場發(fā)展,支持居民合理擁有住房資產;健全數據要素市場,完善數據價值實現機制,科學界定數據要素權屬,探索建立合理分配數據要素收益的方法制度,促進數字紅利共享,多種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
第二,提升資產管理水平。推動資本市場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完善上市公司分紅激勵機制,鼓勵創(chuàng)新財富管理產品和服務,豐富居民可投資金融產品,更好滿足中等收入群體對于專業(yè)化財富管理和多元化資產配置的現實需求;深化財富管理業(yè)務創(chuàng)新,著力提升資產管理的普惠性,通過科學合理的產品設計推動財富管理服務下沉,幫助廣大低收入群體獲得更多財產性收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對于高質量、普惠性財富管理的需求。
第三,實現資產配置的供需對接。針對現階段我國居民財富管理的供需不匹配現象,金融機構應基于居民財富群體的差異化特征,根據不同收入群體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偏好,引導居民優(yōu)化資產配置結構;提升風險管理能力,堅決打破產品隱性剛兌、資金池運作和理財類信貸等利差盈利模式,加強信息對稱、完善風險分擔,切實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堅守金融服務的人民立場,大力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教育,提升產品管理和銷售拓展能力,有效解決產品銷售各環(huán)節(jié)中的信息不對稱或溝通不暢問題,為各類客戶提供更加優(yōu)質的資產管理服務。
保護合法收入,調節(jié)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
近年來,我國不時出現少數群體通過非法手段成為高收入群體,普通民眾合法收入得不到應有保護等現象。這不僅擾亂了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也挫傷了廣大民眾通過辛勤勞動致富的積極性。對此,首先,要保護合法收入。通過法律和各類政策保護合法致富,保護勞動所得,鼓勵和支持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收入分配,將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落到實處;在知識經濟時代,尤其要注重保護知識產權,尊重腦力勞動創(chuàng)造的價值,通過完善制度和法律,鑄牢知識產權保護的屏障。其次,要調節(jié)過高收入。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jié)力度并提高精準性,加強對高收入的規(guī)范和調節(jié),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yè)更多回報社會。再次,要取締非法收入。強化重點領域權力制約,堅決整治通過走私販私、偷稅漏稅、內幕交易、股市操縱、騙貸騙匯等方式獲取非法收入的情況,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親清政商關系,進一步凈化金融生態(tài)、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加強對非法收入的監(jiān)管,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健全非法收入認定和處罰的法律規(guī)定,推進綜合監(jiān)管協同運用,加大對非法收入的懲處力度,提高違法違規(guī)成本。另外要利用大數據等新興技術,建立完善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tǒng),支持健全現代支付和收入監(jiān)測體系,通過技術掌握居民收入情況,推動形成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進一步完善稅收制度,避免財富積累的兩極分化
可以從三個方面推進:一是要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在我國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基礎上,探索建立適應居民收入形式多元化及人口老齡化趨勢的制度安排,不斷提升個人所得稅征收制度的科學性;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人群的稅收征管,針對當前興起的網絡電商、娛樂演藝等高收入形式,及時完善稅收制度,將其納入稅收征管范疇;優(yōu)化個人所得稅率,繼續(xù)通過提高起征點、增加抵扣項目等方式,為中低收入者減稅,同時通過增加超過社會平均工資三倍高收入部分的稅率,調節(jié)過高收入。二是要進一步推進增值稅和消費稅改革。在增值稅改革方面,繼續(xù)降低增值稅稅率,優(yōu)化和完善留抵退稅制度,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的稅收負擔,始終保持稅收中性原則,消除市場價格扭曲;在消費稅改革方面,應結合社會發(fā)展和居民消費結構變化,擴大消費稅征收范圍,將新型高消費品和高消費服務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同時提高部分高檔消費品稅率,加大消費環(huán)節(jié)稅收調節(jié)力度。三是要積極穩(wěn)妥推進房地產稅試點改革。房地產是我國居民資產配置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我國已有部分城市開展了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未來要結合新形勢新情況,進一步深化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充分發(fā)揮試點對整體改革的示范、突破、帶動作用,強化房地產調控需求側管理,穩(wěn)定市場預期,及時總結經驗,逐步創(chuàng)造房地產稅全面推行的相關條件。最后,積極開展遺產稅等規(guī)范財富代際傳遞的稅收制度探索,根據我國國情,逐步通過稅收制度調節(jié)財富積累的代際差距。
鼓勵慈善捐贈,充分發(fā)揮第三次分配對居民財富的調節(jié)作用
黨的二十大要求:“引導、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業(yè)、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yè)。”這就是鼓勵先富群體履行社會責任,通過募集、捐贈、志愿等慈善公益方式自愿參與第三次分配,踐行先富帶動后富。相比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第三次分配依賴的主要是道德力量。因此,要在全社會弘揚慈善文化,傳遞社會正能量,調動高收入群體參與社會慈善活動的積極性;進一步完善慈善公益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適當放寬慈善公益組織設立的條件,擴大可享受稅收優(yōu)惠的慈善公益組織的范圍,為慈善公益發(fā)揮作用打破阻礙;運用數字和網絡技術賦能公益慈善,帶動互聯網慈善募捐平臺的建設,提升廣大民眾對慈善項目和慈善文化的關注度和參與度,使更多困難群體獲益。
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的意義在于引導居民以正當合理的途徑積累財富,拓寬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群體獲得財富的渠道,使人民真正享受到改革發(fā)展成果。規(guī)范財富積累機制充分彰顯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對于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推動實現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義,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
【本文作者為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長】
注釋
[1]《〈中國國家資產負債表2020〉:社會凈財富相對于GDP以更快速度增長》,光明網,https://m.gmw.cn/baijia/2021-03/02/34653601.html,2021年3月2日更新。
[2]國家統(tǒng)計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數》,國家統(tǒng)計局官網,https://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zb=A0A0G&sj=2021,2023年2月9日引用。
[3]國家統(tǒng)計局:《2021年居民收入和消費支出情況》,國家統(tǒng)計局官網,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2201/t20220117_1826403.html,2022年1月7日更新。
[4][5][6]國家統(tǒng)計局:《2022年前三季度居民收入和消費支出情況》,國家統(tǒng)計局官網,http://www.stats.gov.cn/xxgk/sjfb/zxfb2020/202210/t20221024_1889589.html,2022年10月24日更新。
[7]馬克思:《資本論》(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871頁。
責編:羅 婷/美編:王嘉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