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唐朝時期,多民族融合與中華民族一體化取得新發(fā)展。這突出表現(xiàn)在“華夷一家”的民族關系理念、友善民族政策制定及和親、冊封、結盟、羈縻等包容制度安排、官方互市與民間貿(mào)易頻繁、文化交流互鑒和融匯活躍、多民族廣泛雜居和通婚盛行等方面,各民族在政治、經(jīng)濟、文化上的認同明顯加強。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發(fā)展的寶貴歷史遺產(chǎn)及其智慧啟迪和共同體意識,值得倍加珍視和賡續(xù)弘揚。
【關鍵詞】唐代民族關系 民族融合 中華民族 【中圖分類號】K242 【文獻標識碼】A
中國自古以來的歷史,核心內容之一是多民族不斷融合和一體化的發(fā)展史。唐朝時期,漢族與其他各民族之間深度融合、凝聚而成的“唐人”成為更具一體化的民族共同體,在中華民族多元一體化進程中取得新發(fā)展。唐朝民族融合及其多元一體化發(fā)展情形,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得以觀察。
“華夷一家”的民族關系理念
魏晉南北朝時期四百余年全國范圍內的民族大遷徙、大混雜和大融合,極大地開拓了人們的視野和心胸。到隋唐時期,民族關系認識上的“華夷之辨”觀念趨于淡漠,各民族在政治、經(jīng)濟、文化上的認同明顯加強。這種歷史發(fā)展的大舞臺和大背景也影響到唐朝統(tǒng)治階級的民族關系認識,形成了“華夷一家”的民族關系理念。
唐太宗發(fā)揮了引領和奠基作用。武德九年(626年)九月,唐太宗于即位之初說:“王者視四海如一家,封域之內,皆朕赤子。”貞觀元年(627年),又說:“朕以天下為家。”貞觀十八年(644年),又說:“夷狄亦人耳,其情與中夏不殊。人主患德澤不加,不必猜忌異類。蓋德澤洽,則四夷可使如一家;猜忌多,則骨肉不免為仇敵。”貞觀二十年(646年),豪邁地說:“我今為天下主,無問中國及四夷皆養(yǎng)活之,不安者我必令安,不樂者我必令樂。”貞觀二十一年(647年),又明確地說:“自古皆貴中華,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故其種落皆依朕如父母。”
這種“華夷一家”的民族關系理念,拋棄了先前認為周邊民族“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狹隘與戒備,在民族關系上持“愛之如一”,具有平等對待、不偏不倚的博大胸懷,顯示了民族關系認識的仁和寬厚,反映出唐朝統(tǒng)治階級的民族觀已不再局限于漢族,而是一種囊括漢族和周邊諸民族在內的大民族觀。這種先進開明的民族關系理念,迅速促成了各民族友好關系的盛況。貞觀后期,出現(xiàn)“四夷大小君長,爭遣使入獻見,道路不絕,每元正朝賀,常數(shù)百千人”的局面。高宗以后,更是出現(xiàn)了“九天閶闔開宮殿,萬國衣冠拜冕旒”的祥和狀況,周邊各民族政權的貴胄使臣云集唐都長安拜謁李唐天子,唐朝以其平等對待的寬闊胸懷團結周邊諸民族。
唐太宗的民族關系理念,奠定了有唐一代的民族關系理念和政策,對后來的皇帝影響巨大。唐高宗以“萬國之主”自居,武則天以“接統(tǒng)百王,恭臨四海”為責任,唐玄宗認為自己“君臨宇內,子育黎元”,唐德宗則要“垂衣御八荒”,唐順宗認為自己“荷萬邦之重”,唐武宗決心“使六合黔黎,同歸皇化”。這些宣示,既自信大度又高度負責,是唐朝能夠很好處理民族關系的重要保障。
“華夷一家”的民族關系理念,在唐朝選官任官上有較突出體現(xiàn),即“漢蕃并用”,基本沒有偏重和華夷之分,甚至對“蕃人”尤為重用。如宰相長孫無忌、于志寧是鮮卑人,將領阿史那社爾、執(zhí)失思力、史大奈、哥舒翰是突厥人,仆固懷恩、渾瑊、李光進、李光顏是鐵勒人,李謹行、李多祚、李懷光是靺鞨人,這些人都得到了信任和重用。又如,玄宗朝高麗人高仙芝官至河西節(jié)度使,負責唐都長安西部屯防,另一高麗人王毛仲官至左武衛(wèi)大將軍,是朝廷禁軍首領,負責皇宮及皇室安全,尤能說明對“蕃人”的重用。
友善的民族政策和包容的制度安排
在“華夷一家”民族關系理念下,唐朝對周邊諸民族制定推行友善包容的政策和制度,具體通過和親、冊封、結盟及建立羈縻府州等,加強了與各民族之間的廣泛聯(lián)系,大大縮減了漢族和各民族間的隔閡,增強了周邊各族人民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如貞觀四年(630年),東突厥汗國歸附后,唐朝沒有采取歷史上慣用的分離肢解措施,而是采取“全其部落,順其土俗”之策,尊重和保留突厥的社會組織和風俗習慣,在東起幽州(今北京)西至靈州(今屬寧夏)一帶,設置順、祐、化、長四州都督府妥善安置歸附突厥降戶,又在突厥原居地設置定襄、云中兩都督府對留居民眾實施寬松管理。又如鐵勒族回紇、同羅、拔也古等十二姓歸附后,唐朝設立六府、七州進行開明寬松的管理控制,建立起新型羈縻府州制度。
友善的政策制度很快就取得了良好成效。貞觀二十一年(647年),唐太宗被回紇等族擁戴為“天可汗”,成為各族的共主和最高首領。歸附各族在回紇以南、突厥以北建立了一條“參天可汗道”,“置六十八驛,各有馬及酒肉,以供過使”,各方面的交流聯(lián)系變得十分密切。從此以后,“以璽書賜西域、北荒之君長,皆稱‘皇帝天可汗’。諸蕃渠帥死亡者,必詔冊立其后嗣焉”,形成周邊民族政權首領例由唐朝冊封的制度,構建了將中原漢族區(qū)與周邊民族區(qū)有力地聯(lián)結在一起的政治格局,顯示著政治上的一統(tǒng)和民族關系上的合同。后來,唐玄宗冊封南詔王為“云南王”,唐德宗又改封為“南詔王”,與南詔長期結成政治聯(lián)盟,共同促進了南詔地區(qū)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漢族與南詔治下的白蠻、烏蠻諸族也實現(xiàn)了廣泛性融合。
唐朝還實行與吐蕃、回紇等民族政權和親的政策,以婚姻親情方式強化與周邊各民族的關系。如通過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和親,與吐蕃族結成“舅甥之國”,推進了與吐蕃族的“一家親”。開元十七年(729年),吐蕃贊普棄隸縮贊向唐玄宗上表,說:“外甥是先皇帝舅宿親,又蒙降金城公主,遂和同為一家,天下百姓,普皆安樂。”安史之亂爆發(fā)后,回紇出兵助唐平叛有功,三次蒙降皇帝親生的“真公主”和親,與唐朝結成“翁婿”關系,也成了一家人。穆宗長慶三年(823年),唐朝又與吐蕃締結友好條約,雙方強調要“患難相恤,暴掠不作”,要“社稷如一”,所立唐蕃會盟碑,至今仍屹立在拉薩大昭寺門前。
官方互市與民間貿(mào)易經(jīng)常開展
唐朝經(jīng)常開展與周邊民族政權間的商品貿(mào)易,既有官方互市,也有漢蕃民間貿(mào)易。官方互市有明確制度規(guī)定,互市場所設立于緣邊州、府之地,并設有專職機構“諸互市監(jiān)”具體管理——“凡互市所得馬駝驢牛等,各別其色,具齒歲膚第,以言于所隸州府,州府為申聞。太仆(寺)差官吏相與受領印記。上馬送京師,余量其眾寡,并遣使送之”,可知諸互市監(jiān)負責與所臨近民族政權間的互市貿(mào)易,凡互市所得馬、牛、騾、驢、駝等牲畜,要詳細記錄其毛色、齒歲、膚第,上報所在州、府,再經(jīng)州、府上報,與朝廷主管馬政的太仆寺有業(yè)務聯(lián)系,也可知通過互市購得戰(zhàn)馬是唐朝的重要貿(mào)易目的。史書記載,高祖武德八年(625年),“吐谷渾、突厥,各請互市,詔皆許之”。開元十五年(727年),“突厥款塞,玄宗厚撫之,歲許朔方軍西受降城為互市,以金帛市馬”。開元十九年(731年)九月,吐蕃遣其相來唐,“請于赤嶺為互市,許之”。憲宗元和十年(815年),“吐蕃款隴州塞,請互市,許之”。這可以看出,與吐谷渾、突厥、吐蕃之間的官方互市在唐朝前后期一直存在,唐朝與諸民族政權間的官方互市經(jīng)常進行。
唐朝還設立由官府控制的固定市場,以供漢蕃民間進行商品貿(mào)易。唐朝專門制定有《關市令》,規(guī)定“諸外蕃與緣邊互市,皆令互官司檢校。其市,四面穿壍及立籬院,遣人守門,市易之日,卯后,各將貨物畜產(chǎn)俱赴市所,官司先與蕃人對定物價,然后交易”??梢姽俑O立一個封閉于外界的固定“市所”,并由“互官司”具體負責管理漢蕃民間貿(mào)易,對交易秩序、交易時間、交易物價等有明確規(guī)定。也有不設“互官司”而僅派出官吏監(jiān)管的貿(mào)易類型,如唐朝制定了和羌族進行貿(mào)易的立法,規(guī)定每年十月以后,在松、當、悉、維、翼等州,羌族民眾可以到彭州蠶崖關外某指定區(qū)域與漢族民眾進行貿(mào)易,由彭州州府派出一名重要官吏具體管理。
文化交流互鑒和融匯十分活躍
唐朝民族間文化交流互鑒和融匯十分活躍,呈現(xiàn)出“中外合璧”的一體化趨勢,尤其是音樂、舞蹈和飲食方面。
唐朝宮廷宴享典禮樂舞《十部樂》之燕樂、清商樂、西涼樂、天竺樂、高麗樂、龜茲樂、安國樂、疏勒樂、康國樂、高昌樂中,西涼、龜茲、疏勒、高昌四部來自西域民族地區(qū),天竺、高麗、安國、康國四部是外國樂舞,即是中外合璧的宮廷燕樂。從初唐到盛唐,歷朝用于歌功頌德的《坐部伎》《立部伎》諸樂舞,也是“以中原樂舞為基礎,大量地吸收融合國內少數(shù)民族和外國樂舞而創(chuàng)制的新的樂舞節(jié)目”。唐人段安節(jié)《樂府雜錄》載:“舞者,樂之容也,有大垂手、小垂手,或如驚鴻,或如飛燕。婆娑,舞態(tài)也;蔓延,舞綴也。古之能者,不可勝記。即有健舞、軟舞、字舞、花舞、馬舞。健舞曲有《棱大》《阿連》《柘枝》《劍器》《胡旋》《胡騰》,軟舞曲有《涼州》《綠腰》《蘇合香》《屈柘》《團圓旋》《甘州》等。”這生動描述了樂舞的異彩紛呈。這些舞蹈都是具有異族風格和外國特色的舞蹈,融匯了多地音樂舞蹈的精華。
周邊民族的服飾、飲食也在唐代盛行。史載玄宗開元以后,“貴人御饌,盡供胡食,士女皆竟衣胡服”。天寶初年,“貴族及士民好為胡服、胡帽”,長安鬧市中呈現(xiàn)“胡著漢帽,漢著胡帽”之景象。長安城內有胡姬所開酒肆,經(jīng)營胡酒胡食,生意興隆,風流少年和文人騷客經(jīng)常光顧。李白《少年行》詩云:“五陵年少金市東,銀鞍白馬度春風。落花踏盡游何處,笑入胡姬酒肆中。”他的另一首詩又說:“琴奏龍門之綠桐,玉壺美酒清若空。催弦拂柱與君飲,看朱成碧顏始紅。胡姬貌如花,當壚笑春風。笑春風,舞羅衣,君今不醉將安歸!”這是唐朝民族融合的具體碩果和生動體現(xiàn)。
值得一提的,還有由吐蕃傳入的“擊鞠”運動成了風靡性體育活動。“擊鞠”又稱“擊球”“打球”,是一種騎在馬上持杖擊球的劇烈球類運動,其打法是在寬廣平整球場上,參加者分為兩隊進行比賽,球場上設有球門,出場者一人騎一馬,手持一杖,共爭一球,以入門為得籌,以得籌多少定贏輸。此項運動由吐蕃傳入后,唐朝宮廷、京師長安和東都洛陽均建有馬球場,君臣士庶嗜之若狂,甚至有許多女性也樂此不疲,成為各民族共同喜愛的體育項目。
民族間廣泛雜居和通婚盛行
民族間廣泛雜居和通婚盛行是唐朝鮮明的時代特征,不僅出現(xiàn)在繁華的城市中,更出現(xiàn)在廣饒的國土上。見于史籍記載的史實眾多,如太宗貞觀年間,突厥歸附后,突厥人一次性“入居長安者近萬家”,其酋領皆封將軍,“五品以上有百余人,殆與朝士相半”,形成了在京師長安與漢族人的大規(guī)模雜居。又如高宗總章二年(669年),“徙高麗戶三萬八千二百于江淮之南及山南、京西諸州空曠之地”,布局了更大地域內的民族間雜居。再如玄宗開元九年(721年),“詔移河曲六州殘胡五萬余口于許、汝、唐、鄧、仙、豫等州”,也布局了大范圍民族間雜居。唐德宗時,宰相李泌有實際性觀察,說“胡客留長安久者,或四十余年,皆有妻子,買田宅,舉質取利,安居不歸”,則是由初期的雜居成了永久性居住民,“胡客”日久成為了“京城人”。
民族間通婚也很盛行,蔚成風氣。民族間通婚在正史、筆記、小說、墓志中有大量記載,民族間的通婚是大量、經(jīng)常的現(xiàn)象。民族間廣泛雜居和通婚是實現(xiàn)民族融合最直接、最重要的途徑之一,有力推動了唐朝多民族深度融合及其一體化發(fā)展。
(作者為山東大學歷史學院教授、博導)
【參考文獻】
①費孝通:《中華民族的多元一體格局》,《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9年第4期。
②傅永聚:《唐代民族與文化新論》,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1995年。
③李斌城主編:《唐代文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
④劉統(tǒng):《唐代羈縻府州研究》,西安:西北大學出版社,1998年。
⑤劉海霞:《唐代邊疆封授與治理研究》,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23年。
責編/于洪清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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